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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董事酬金
由董事会依公司章程之授权,依董事对公司营运加入水平及孝敬价值,并参酌海内外同业水准所订定之「董事及功效性委员会委员薪酬措施」发放。董事之酬金考量其所负之职责(如担任各功效性委员会成员或召集人)、肩负风险及投入时间而加给,并得依营运绩效或董事绩效评估结果酌减。
本公司董事之酬劳依据本公司章程划定,当年度公司如有赢利,应提拨不低于5%为员工酬劳及不高于1%为董事酬劳。但公司尚有累积亏损时,应预先保留弥补数额。
(2)经理人酬金
经理人薪酬政策
本公司经理人之酬金尺度依据薪资酬金委员会及董事会订定之「经理人薪酬政策」原则给付,每年度由薪资酬金委员会审议后,提报董事会决议。公司亦恒久与外部专业照料团队相助,确保高阶经理人薪酬具备竞争力,提升薪资政策与市场趋势、情况脉动之连结。
高阶经理人(含CEO)之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高度相关,整体奖酬由薪资、长/短期变换奖金以及盈余分配之员工酬劳组成,薪资酬金委员会牢固于每年第一季时检视经营团队营运结果,并依整体绩效结果决定变换奖酬之发放,依职务及绩效占整体薪酬70%至90%不等。亦订有恒久奖酬计划,绩效评估期间为3年,股票形式奖酬占比高于50%,并订有索回条款,以深化与股东利益连结。
绩效权衡指标指包罗财政与永续两面向,除了依公司恒久生长战略制定财政指标,为连续朝永续生长迈进,亦纳入ESG绩效指标,将AUO EPS永续生长目标及重大主题治理目标之告竣与奖酬连结,并针对各高阶主管依其肩负之E、S、G要害任务制定奖酬连结占比,实践高阶经理人永续营运允许。
经理人持股规范
经理人部门酬金以股票方式给予,董事会于2023年2月23日订定「经理人持股规范」,并经2024年3月11日检验与修正,要求经理人之持股价值为年度本薪之一定倍数:兼任经理人之董事长、执行长、总经理为10倍,其余经理人为5倍。经理人须于派任或措施生效后5年内告竣持股目标,并在担任经理人期间维持上述持股价值,以强化公司治理,降低治理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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